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现有资金科学运转,不断减少各项应收账款,保证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陕教财[2016]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借款数量大、期限长的实际,学校决定对我校教职工借款情况进行清理(临时周转金除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财务处已将各类教职工借款清单发放至各单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核对借款信息事项,按期到财务处办理报账还款手续。
2、还款期限为2016年6月底。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还款的教职工,请将书面说明报财务处。
3、对不按时还款又无正当理由的教职工,学校将按照相关财务制度采取缓发、停发工资等措施。
财务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