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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务卡结算的补充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5-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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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重申公务卡结算要求的通知》相关要求,针对教职工在公务卡使用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现对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公务卡必须激活后方可使用,请收到公务卡的教职工尽快通过手机短信、网上银行、柜面激活或客服电话等方式激活,具体步骤见卡片附带的激活流程。

2、因公务还需要办理公务卡的人员,除须符合《咸阳师范学院公务卡结算实施办法(试行)》办卡相关要求之外,还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填报《公务卡申请人清单》(见附件)。

3、公务卡遗失或损毁,由持卡人到长安银行咸阳文林路支行申请补办,并及时到财务处综合科备案公务卡的相关信息。

4、工作联系电话:

 财务处联系人:邵 坤联系电话:33720737

 长安银行联系人:闫肖联系电话:33759204

   财务处

  2016年5月8日

  附件1:《公务卡申请人清单》

  http://cw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cwc/201605/2016051103160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