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陕教2017223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对69个所属高校、中专院校及其他事业单位进行了2016年度预算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我校以综合得分90.12分排名第一,受到了教育厅的通报表彰。
对各预算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及成绩通报是陕西省教育厅依据《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暂行实施办法》(陕教财201553号)文件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加强各单位预算管理力度、提高单位财务管理绩效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2016年,我校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和建立监控通报机制等方面努力,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等三个二级指标的考核中,均按照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