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的通报》(陕教【2018】138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对62个所属高校、中专院校及其他事业单位进行了2017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情况综合评价,我校以综合得分91.33分排名第四,受到了省教育厅的通报表彰。 从2015年以来,省教育厅对各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管理评价,旨在加强各单位预算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据评价结果查找不足、完善措施,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校在综合评价中始终位列各单位前列。
财务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