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小金库”专项清理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肃学校财经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健全财务内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等行为,根据上级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的系列要求及学校年度财务管理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6年“小金库”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与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从严从实”原则,聚焦财务管理薄弱环节与“小金库”易发多发风险点,全面压实二级单位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强化财经法纪刚性约束,坚决纠治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隐瞒截留收入等违规违纪行为,构建“不敢设、不能设、不想设”的长效治理机制,营造规范透明、廉洁高效的财务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清理自查自纠,结合政绩观学习教育,全面排查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存在的各类“小金库”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三、自查内容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应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出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经营收入、社会服务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以学校或学院名义外出参赛、展演、演出、指导、培训等取得的出场费、演出费、组织奖等收入,未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设立“小金库”。
8.其他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而未纳入,形成资金体外循环的情形。
四、工作要求
1.提高站位,主动作为。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与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刻认识私设“小金库”不仅是财经违纪问题,更是政绩观错位、党性不纯的表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规范用财、廉洁用财,坚决杜绝敷衍应付、隐瞒不报。
2.如实填报,建立台账。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认真填写《2026年“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严禁漏报、瞒报、错报。对自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主动说明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强化监督,严肃问责。 自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对隐瞒不报、整改不力或自查结束后仍存在“小金库”行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前,将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6年“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纸质版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综合科(厚德楼1-115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处邮箱。
附件:2026年“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