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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6-05-13 0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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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强化往来款项全流程管控,夯实会计核算基础,有效防范财务风险、廉政风险与资金风险,切实盘活学校存量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67号)规定,学校决定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暂付款应收及预付款:截止2026130日发生的业务借款及预付款,包括基建工程借款维修借款、版面费借款、业务借款、周转类(备用金)借款等。

(二)暂存款应付及预收款:截止2026430日存且不能直接确认收入的款项包括各类无人认领的款项、到期未退质保金与履约保证金、转账失败退回挂账款项、科研经费暂存款、归属不明的款项等。

、清理方式

暂付款(应收账款)清理

经办人须严格按照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办理还款、冲账手续,分类按以下要求执行:

1.业务已办结票据资料完备的,由经费管理部门督促经办人在5月31日前完成报账冲抵;

2.经确定无法办结的借款,经费管理部门须在5月31日前将所借资金追回并足额归还学校。确因特殊原因在5月31日前无法还款的,学校将从6月开始,逐月从经办人工资中扣除。

暂存款(应付账款)清理

各部门须全面梳理与本部门相关的暂存款项,分类开展清理:

1.属于本单位业务范畴、尚未确认收入的款项,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款项确认与入账手续;

2.属于应付未付、应退未退的款项,按规定及时办理支付或退付手续;

3.属于转账失败退回挂账、归属暂不明确的款项,尽快核实款项来源与归属,按财务规定及时办理入账、退回或核销手续。

三、工作职责

各单位是办理往来款项的责任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管和清理工作,及时做好催收、催报、催记和催结工作。

各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是往来款项的责任人,负责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结算工作,并承担经办人因离校、退休、转岗、离职等原因未结清款项的监督责任。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安排专人全面梳理逐笔核查本单位各类往来款项做好本部门往来款项的管与催结工作。

严格审查、规范程序。各单位要严格审查各类往来款项清单,按照规范报销程序完成冲账手续。凡未按规定使用借款违规冲账的,将根据事实和情节予以通报,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明确要求、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督促经办人及时归集往来款项各类凭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时完成清理工作。

应收账款(暂付款)明细表将在本通知发布后背对背推送至各单位负责人

暂付款咨询张岩涛   联系电话:33722535

暂存款咨询:赵育林   联系电话:33722535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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