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位个税纳税人:
按照咸阳市税务局关于完成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求,2020年6月30日是完成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将强制予以追缴补税并缴纳滞纳金和罚金,并有可能被纳入征信黑名单,纳税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乘车、乘机等将受限。
据统计,截止6月22日,我校仍有160名职工未完成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另有2019年度在我校领取劳务报酬代扣代缴的非本校人员107人未完成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见附表)。请各相关单位及各位个税纳税人认真查看,相互转告,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如有问题或存在纳税汇缴困难需要帮助,请咨询财务处预算科(1号教学楼114室)。
联系人:赵聪敏;联系电话:33720736
附件:未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人员信息
财务处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