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预算执行进度及部门决算工作要求,结合学校财务工作实际,为确保2021年年终财务结算及决算工作顺利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请各单位根据年初预算项目及部门工作安排,对全年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本年度已经支出的项目请及时履行报账手续;执行进度低的项目请加快执行进度;项目跨年度执行的,继续滚动使用;如有确实不能执行的项目,请写明具体原因情况,执行部门负责人、归口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备案。
包干经费和部门服务性收入经费结余,可以滚动使用;其余经费原则上不可跨年使用。
联系人:预算管理科
白老师,联系电话:33720736。
二、年终决算时间安排
2021年财务报销业务截止办理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16:30,届时将停止接收各类报销单据,请各单位做好年末财务报销工作安排。
三、收入催收和上交
(一)请各二级学院根据财务处发布的学生未缴费名单积极督促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联系人:资金结算中心:冯老师,联系电话:33720693。
(二)相关单位应将收取的各类收入及出借票据于12月15日前交回财务处,严禁资金截留、挪用。
四、固定资产登记核对
各单位应及时梳理当年购入的资产是否已经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对已经办理手续的务必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报销入账手续,确保国有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联系人:会计科:张老师,联系电话:33722535。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