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项目库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预[2021]46号)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精神,按照《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5〕1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编制重点
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推行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科学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优化预算编制方法,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符合过“紧日子”和预算管理精细化要求,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预算编制要求
2022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的新要求,全部预算支出以预算项目的形式申报,推进预算和业务一体化管理,强化预算事前评审和预算刚性,切实提高预算的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和约束力。
(一)各单位包干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必须以专项经费申报。所有申报的项目经学校审核后进入项目储备库(包括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在内的全部预算支出,都要纳入项目库管理),实行项目库管理。所有预算项目的执行,将从项目储备库中依照申报情况按轻重缓急择优选取。
(二)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上以学校2021年预算额度为控制数。各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确保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要科学论证,细化精准,突出绩效目标,合理编制预算计划。
(三)包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各单位无需申报,由学校按相关定额标准编制下达。
(四)预算申报
1.各单位按照学校《关于编报2022年部门预算建立项目库的通知》(7月16日学校OA办公系统发布)要求,在2021年8月已经报送的项目单位,本次不再提交申报资料,只需要在专项经费项目汇总表中按2022年可执行性对原申报项目进行排序;需要对所报项目调整完善的单位,要重新报送项目申报资料,并对所申报项目的修改内容予以书面说明(附单页);8月份未报送项目的单位,按照本次预算编制要求报送2022年项目。
按照省级部门预算安排,我校已于8月份上报了2022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相关项目,本次专项项目申报原则不再新增有关采购招标和资产配置类项目。
2.各有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2021年3月编制的2021-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三年建设规划,申报2022年需要实施的项目,以保证预算的一致性。需要对原申报项目调整完善的单位,要重新报送项目申报资料,并对所申报项目的修改内容书面说明(附单页)。同时,各单位要提早谋划,科学论证,积极做好2022-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将于2022年3月开展。
(五)经费相对独立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充分论证,结合2021年度目标任务,合理测算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分别编制2022年经费收入和经费支出预算(支出含学校经济任务指标),支出预算要细化具体,属于项目经费的,要按照专项经费申报要求填报资料,列入项目库管理。
三、相关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2022年办公通讯费和校级层面公务交通费预算(交通费指学校层面组织的大型活动、定向保障、稳定安全、交通补贴等)。
(二)教务处负责提供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本专科专业数和省级一流专业。
(三)人事处负责编制人员经费预算,明确测算依据,并提供各部门教职工人数。
(四)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艺术类招生费收入和支出预算;提供2022年学校预计招生计划。
(五)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编制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数预算。
(九)校园综合改造提升类项目。后勤保障处负责编制学校日常运转的水、电、气、暖以及修缮、改造工程类项目。
(十)基建处结合8月份已申报的基本建设项目,充分论证,对2022年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按轻重缓急排序申报。
(十一)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费项目按基本费3万元,每个本科专业1万元的标准申报;省级“一流专业”补助项目按每专业1万的标准申报。
四、几点说明
(一)教职工及学生人数等数据是编制预算定员定额标准的基础,请各单位提前与人事处、教务处等核对人员数据,数据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二)按照零基预算管理原则,凡2021年已下达的项目周期为跨年度完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对2022年年度内实施的项目内容、计划执行进度及绩效目标按照专项经费申报。
(三)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指标量化填写,2022年中期和期末会对项目支出对照绩效目标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应用到下一年度的预算资金分配中。
五、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资料
1.2022年专项项目预算申请表、汇总表(附件1)
2.项目可行性报告(附件2)
3.项目申报书(100万以上的项目,附件3)
4.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表(见附件4)
(二)各单位需提交项目申报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1号楼114东);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414145301@qq.com。
2.预算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白瑞峰 联系电话:33720736
财务处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