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财务报销工作程序,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现就校内各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报销业务规范如下:
1.采取零星采购、定期结算记账方式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单位,原则上应按次结算或每月结算一次,避免单次结算金额过大或结算时间过长。
2.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的采购应结合工作实际,杜绝购买工作范围之外的物品。
3.各报销单位对结算发票内容与实际采购物品的真实性负责。开具的结算发票内容应与实际采购物品、销货清单一致,销货清单应加盖供货方公章(清单不能为手写)。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