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例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要求,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转发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升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陕财办预[2019]28号)文件精神,依据我校2019年预算编制情况,结合学校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实际,现就加强和规范校内财务预算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各单位要切实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学,强化成本观念,集中有限财力保证重点工作。省教育厅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统一压减5%,统筹用于重大改革和重点领域。学校将加强2019年校内预算各类支出的控制,原则上不再追加和调整预算。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确保经费支出用于学校重点工作开展,进一步压缩非刚性和非重点项目支出,严禁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对不该开支或不要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
二、严格执行立项审批程序
各单位必须坚持“先立项,后执行”的原则,各类项目均需在科学论证必要性、可行性和绩效目标以及预算前审的基础上,报请学校立项。经学校研究批准立项后,方可列入年度预算执行。对于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要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人,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相关部门要建立“项目储备库”,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项目申请书和预算,避免中省项目申报时的盲目性。
三、规范各单位预算执行
各单位要刚化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用途和绩效目标使用;相关单位要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启动各类项目支出及政府采购事项,尽快形成实际支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类应上缴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和坐支。
四、规范和加强财务管理
各单位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各类费用,杜绝违规发放各种补助和福利;严格经费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履行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经济合同审签流程。严格差旅审批,重点控制赴旅游城市的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
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各单位要不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科学设置预算项目的绩效指标和指标值,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实行“双监控”,在预期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学校将逐步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审核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学校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财务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