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顺利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切实维护教职工权益,根据咸阳市税务局通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现已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pp下载及注册
本次申报采用个人手机App自行申报形式进行,请广大教职工及时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下载二维码见下图),注册完成后请及时完善个人资料。
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教职工可依据App提示完成相关项目的申报提交。
三、特别提示
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时,务必确保输入信息真实可查,相关证明资料个人留存,以备税务机关抽查。
个人下载App及注册、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财务处(029-33720736)。
附件: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