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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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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2016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已经学校财经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和党委会审定,现予以下达。

为了保证预算的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有关精神及《咸阳师范学院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预算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2016年经费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实行“零基预算”。收入预算坚持“依法依规,全面真实,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适度从紧”的原则。

在保障教职工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基本运转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教学、科研经费的投入。积极落实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学科建设;保障学生资助经费,合理安排基本建设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预算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的财政拨款预算分配标准和学校事业收入来源测算,2016年学校经费的收入和支出预算均为36332.89万元。

收入预算的主要内容有①上级财政拨款24177.09万元,占总收入的66.54%。②学校组织收入11933.32万元,占总收入的32.84%。学校组织收入较2015年减少848.17万元,其中学费减少672.6万元,住宿费减少123.57万元。

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有: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1814.58万元,占总支出的60.04%。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1200.31万元,占总支出的30.83%。③基建工程及管理费2148万元,占总支出的5.91%。

(二)基本特点

1、进一步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力度

2016年,学校继续增加教学经费投入,全年教学经费预算为4709.31万元,占总支出的12.95%,比2015年增加了198万元,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为16.36%。

其中,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即四项教学经费(教学办公差旅费、专业设备维修费、体育维持费、本专科业务费)预算为2768.31万元,占全日制在校生学费收入的比例为30.33%;教学业务费为66万,增加10%;实习实训费为354万元,增加10%;新增大学生创新基金、教材建设专项和教学改革专项110万元;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预算为1452.8万元;图书资料等购置预算为695万元。

2、大力支持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

2016年科研及学科建设经费预算907.58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73万元。主要用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及配套,校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补助及奖励,重点扶持学科及配套,重点实验室建设,学术著作资助,拟建硕士点学科建设等。

其中,科研年终奖励预算增加80万元,国家级科研项目奖金预算增加61万元,增加拟建专业硕士点学科经费20万元,新增学科建设专项经费7.5万元。

3、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016年,师资队伍建设经费预算230.7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师资培训、“青蓝人才”资助项目和职工继续教育等。

4、积极落实学生资助政策

2016年,学生奖助学金预算为2503万元,其中国家奖助学金预算2000万元;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预算(计提)学生济困助学经费503万元。

5、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2016年,全校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生活补贴和工会经费等预算持续增长,教职工福利待遇将稳步提高。预算合计为19709.23万元,其中绩效工资预算为8728万元。

6、合理安排后勤基本运转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

2016年,学校后勤基础修缮、改造和水、电、暖、气等经费预算为4425.16万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已实施未结算的项目和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基建工程经费预算2148万元,主要用于学生16#公寓楼建设和部分基建工程后续工程款的支付。同时,安保、物业和公寓管理实行外包服务模式,预算经费为544万元。

三、预算执行的要求

1、强化预算意识,严格预算的刚性执行。

部门经费预算是学校年度资金运行的整体计划,具有极强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全校上下必须强化预算意识,严格预算的刚性执行。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2、积极开源节流,不断树立节约意识。

要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坚持勤俭办学,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安排支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严格经费管理,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各院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强化规则意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履行本单位财务审批职责,从严审查原始票证,确保各项开支的科学合理和合法有效。

四、几点说明

1、日常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实行“定额分配、综合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部门”的管理办法。经费指标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机控制审核,各单位报账员要建立明细备查账,及时掌握预算指标执行情况,合理分配经费支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经费实行“归口管理、部门审批、超支不补、

结余留归学校”的管理办法。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和学校安排的政府采购等项目经费,必须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执行,任何部门不得挤占或者挪用。

3、对于2016年新列的基建、修缮改造、设备物资采购等项目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等规定。预算金额在10—100万元以内的,学校分管领导要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分项目提出充分、详实的论证报告,一次性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方可实施;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程序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方可实施。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规定,凡涉及到项目变更或预算调整,必须按照《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5、各单位、各部门的经费预算指标将由财务处以通知单的形式予以发放。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2016年预算收入支出总表

        http://cw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cwc/201603/201603210228038.zip

         咸 阳 师 范 学 院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