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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4-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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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2018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方案已经学校财经委员会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和党委会审定,现予以下达。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

2018年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和《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实行 “零基预算”。收入预算坚持“依法依规,全面真实,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适度从紧”的原则。

预算编制紧紧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一流学院”建设和2018年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结合2017年财务运行决算数据和部门申报情况编制。关注民生,确保教职工福利待遇持续提高,保障教职工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足额、到位;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充分发挥奖助金的使用效益;统筹兼顾,确保学校基本运转;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教学、科研、学科及专业建设等经费逐年增加。同时,充分考虑学校发展建设的资金准备和周转需要,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预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部门的财政拨款预算标准和学校事业收入来源测算, 2018年学校的收入预算为40528.72万元,支出预算为41309.75万元;收支差额为-781.03万元,用以前年度事业结余调节、弥补。

1、收入预算总数为40528.72万元,比上年增加2426.16万元。其中:

①上级财政拨款25784.31万元,占总收入的63.62%,比上年预算增加1245.81万元。

②学校组织收入13609.405万元,占总收入的33.58%,比上年预算增加370.06万元。

③2017年到账科研项目经费1135万元,比上年增加810.29万元。

2、支出预算总数为41309.75万元,比上年增加302.59万元。其中:

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26417.36万元,占总支出的63.95%,比上年增加960.94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福利支出预算21441.3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1.90%,比上年增加1033.13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976.04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2.05%,比上年减少72.19万元。

②公用经费支出预算14527.39万元,占总支出的35.17%,比上年减少281.35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729.51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3.55%,比上年增加1488.11万元;资本性支出预算4797.88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1.61%,比上年减少1769.46万元。

三、预算执行的要求

1.突出绩效目标,强化预算意识

部门经费预算是学校年度财务运行的整体计划,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科学论证,努力突出绩效目标,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预算意识,认真编制本部门二级预算,细化支出用途,科学安排和使用资金,严格预算的刚性执行,确保预算执行进度达到省教育厅要求。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2.严格财经制度,强化责任意识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全面责任,要强化规范意识,自觉遵守《会计法》、《预算法》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国家财经法规,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基础规范化建设;全面管理本部门预算经费,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切实履行本部门财务审批职责,从严审查原始票证,确保各项开支的真实、合法、合规、有效。

3.努力开源节流,强化节约意识

要从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学校资金运转的实际困难,积极盘活现有资源,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不断开拓新的经费增长点;坚持勤俭办学,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安排支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几点说明

1.日常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 指标由财务处上机控制审核,各单位报账员要设立明细备查账,及时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核对指标执行情况,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项目经费由经费管理部门按归口原则管理,必须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按时执行。其中,学科建设经费和专业建设经费必须按照财经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二次预算执行;科研经费严格按《咸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和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3.各类修缮改造工程、设备仪器和物资采购等项目要严格按照审批的立项报告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加强资金结算管理,确保9月底支付进度达到80%,11月底达到95%。

4.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规定,凡涉及到项目变更或预算调整,必须按照《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

5.各二级学院、各单位的预算指标将由财务处以《通知单》的形式予以发放。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预算收入支出总表.xls

  

咸阳师范学院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