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通知》(陕教审办[2018]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审计处对全校经济活动相关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覆盖了学校各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咸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咸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已经11月1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各项经济活动,针对审计发现和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就有关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以本次内控专项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充分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梳理内部经济活动流程和环节,不断完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积极查找和防范经济风险,及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单位整改方案请于11月30前报送审计处。
2.严格执行《咸阳师范学院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等财经制度。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效益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学校所有经济活动的经济合同应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签订;凡涉及经济合同,无论金额大小一律按规定加盖“咸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专用章”,不得以部门公章代替。财务处负责在11月30前制定出台《咸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并加强宣传培训。
3.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在11月30日前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资产经营处负责制定出台《咸阳师范学院校园商业经营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处修订完善《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文物等贵重物品及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具体职责;后勤管理处负责制定出台《咸阳师范学院服务外包维修管理办法》;招投标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各二级学院图书、期刊、电子资源采购等经济往来事务的负责部门和职责。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咸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管理建议书
咸阳师范学院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