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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0年财务预算和加快执行2019年项目预算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财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9-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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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编制2020年省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陕财办预【2019】101号),《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5】1号)和《咸阳师范学院经费预算执行进度管理暂行办法》(咸师院发【201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和加快执行2019年项目预算资金进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一)科学论证、创收减支;

(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三)收支平衡、突出绩效。

二、预算编制要求

2020年学校财务预算编制,要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新要求,强化预算事前评审和预算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约束力。

(一)2020年预算编制原则上以学校2019年预算额度为控制数。各单位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三公经费”等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突出绩效目标,合理编制预算计划。

(二)包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和交通费)各单位无需申报,由学校按相关定额标准编制下达;常规性项目经费以2019年下达的为准编制,各部门不再单独申报;

(三)专项经费由各单位根据学校中心工作需要申报,各单

位要结合实际充分论证,做好项目事前评审,撰写可行性报告,填报绩效目标表,确保项目在2020年立项实施。2019年已申报但未执行的专项项目不得在2020年再次申报。

(四)经费相对独立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学院、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充分论证,结合2019年度目标任务,合理测算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分别编制2020年经费收入和经费支出预算。

三、相关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编制学校2020年电话费和交通费预算。

(二)教务处负责提供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和本专科专业数。

(三)人事处负责编制人员经费预算,并提供各部门教职工人数。

(四)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艺术类招生费收入和支出预算;提供2020年学校预计招生计划。

(五)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编制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数预算。

(六)国有资产管理处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充分论证、评审,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编制学校一般设备购置费预算,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申报。

(七)实验室管理处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充分论证、评审,整合实验资源,共享实验室设备,合理编制学校实验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申报。

(八)招投标办公室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充分论证项目可行性,做好项目事前评审,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项目轻重缓急排序申报。

(九)后勤管理处负责编制学校水、电、气、暖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申报维修改造项目,核定编制相关经营性收支预算。

(十)基建处负责编制2020年基本建设经费预算。

四、加快执行2019年专项预算进度

承担2019年专项项目的各有关业务单位要加快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务必于12月5日前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五、几点说明

(一)教职工及学生人数等数据是编制预算的基础,请各单位提前与人事处、教务处等核对,数据截止日期为12月1日。

(二)按照零基预算管理原则,凡2019年已下达的项目周期为跨年度完成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对2020年年度内实施的项目内容、计划执行进度及绩效目标予以文字说明,经主管校领导审签后报财务处。

(三)资料报送

1.各单位需提交项目预算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1号楼114东);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4145301@qq.com。

2.预算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白瑞峰       联系电话:33720736

附件1:2020年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

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表



                                                                     财务处

                                                                   2019年11月08日